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名称为英派斯健身俱乐部连锁体系金翅膀组织,英文名称为Impulse Golden Wings,英文缩写为IGW。
第二条 金翅膀组织是由青岛英派斯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英派斯健身俱乐部连锁体系全国性会籍顾问组织。
第三条 金翅膀组织的宗旨是:建设行业领先的会籍顾问队伍,提高英派斯健身俱乐部连锁体系会籍顾问服务水平与营销水平。
第四条 金翅膀组织接受青岛英派斯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金翅膀组织的办公地址设在青岛。
第二章 职能和任务
第六条 金翅膀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发挥组织对英派斯健身俱乐部连锁体系内会籍顾问的激励、沟通、服务和培训作用:
(一)开展调查研究,向青岛英派斯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有关会籍顾问发展、培训、激励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连锁体系内会籍顾问“银翅膀”、“金翅膀”资格认证,认证流程如下:
1、 英派斯健身俱乐部连锁体系会籍顾问“银翅膀”、“金翅膀”称号每年度评选一次,当选的“银翅膀”、“金翅膀”会籍顾问获得年度“银翅膀”、“金翅膀”称号。“银翅膀”、“金翅膀”称号可以连选连任。
2、“银翅膀”称号由金翅膀组织理事会授权英派斯健身俱乐部连锁体系内各会员单位根据本俱乐部情况认证。各会员单位于每年度销售业绩结算时间为上年度12月26日至本年度12月25日。各会员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本俱乐部“银翅膀”名单报金翅膀组织理事会,金翅膀组织理事会授权各会员单位为本俱乐部“银翅膀”颁发证书及银翅膀徽章。
3、“金翅膀”称号由金翅膀组织理事会在全国本年度“银翅膀”中评选。金翅膀组织理事会根据各会员单位提交的有效证明资料评选“金翅膀”,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每年度1月10日前公布年度“金翅膀”名单,并在1月15日前授权相关人员颁发证书及受徽。
(三)制定和修订金翅膀组织章程;
(四)反映连锁体系内会籍顾问的愿望和要求;
(五)引进和推广先进营销经验和方法,为连锁体系提供咨询和服务;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研讨活动;
(七)通过邮件、网站及其它相关媒体,为“金翅膀”提供信息服务;
(八)开展连锁体系内的会籍顾问交流与合作;
(九)开展金翅膀组织的宣传推广工作
(十)接受青岛英派斯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金翅膀组织会员为英派斯健身俱乐部连锁体系内所有英派斯健身俱乐部,以俱乐部为单位,每个俱乐部视为一个会员单位。
第八条 英派斯健身俱乐部连锁体系内的每家健身俱乐部自动成为金翅膀组织会员,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承认并遵守金翅膀组织的章程;
(二) 积极参加金翅膀组织活动。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金翅膀组织的活动;
(二)优先、优惠获得金翅膀组织的服务;
(三)对金翅膀组织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金翅膀组织章程,执行金翅膀组织决议;
(二)维护本金翅膀组织的权益和声誉;
(三)参加和支持金翅膀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金翅膀组织委托的工作;
(四)及时准确地提供金翅膀组织需要的信息和资料;
(五)积极向金翅膀组织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向金翅膀组织提出。一年以上时间不参加金翅膀组织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金翅膀组织将取消其会员资格;对严重违反金翅膀组织章程,损害金翅膀组织名誉的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予以除名并取消会员资格;对取消会籍和除名的会员,将在金翅膀组织内部进行通报。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理事会是金翅膀组织的执行机构,负责金翅膀组织日常管理工作;理事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更换、增补理事的,由理事会讨论批准。
第十三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决定金翅膀组织的工作方针、任务;
(二) 批准、修改金翅膀组织章程;
(三) 选举理事;
(四)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五)决定会员的除名;
(六)审议金翅膀组织年度工作报告;
(七)制定金翅膀组织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理事的变更和增补;
(九)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主持,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金翅膀组织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在理事中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九条 金翅膀组织的会长、理事会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五年以上营销管理经验;
(二)从事英派斯健身俱乐部营销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条 金翅膀组织会长、秘书长如不符合上述条件,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二十一条 金翅膀组织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两年。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 金翅膀组织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决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的任用;
(四)代表金翅膀组织签署重要文件。
第二十三条 金翅膀组织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连锁体系内健身俱乐部开展工作;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四条 对金翅膀组织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审议。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五条 金翅膀组织因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其它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六条 金翅膀组织终止动议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6年3月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金翅膀组织常务理事会。 |